各学系、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5〕1号)和《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扬大研院〔2024〕16号)文件精神(附件1),我院将开展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一)项目分为“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和“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
(二)资助形式分为校助项目和院助项目,均由省教育厅负责立项。校助项目由学校资助,原则上仅资助博士,我院共计10项;院助项目由学院或导师资助,资助对象不限,我院共计25项。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择优推荐。
(三)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1.5万元/项,资助经费通过财务处划拨到研究生院指定账户。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申报对象为成绩优秀且科研突出的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和一年级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须通过导师审核推荐,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限报1项。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项目遴选遵循“组织申报、公平竞争、择优资助、激励创新”的原则;要求学术思想新颖,鼓励创新研究;调研分析充分,立论依据可靠;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应用前景良好,预期成果突出。
四、申报程序
(一)研究生对照申报条件,分别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同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10.191.16.16/gmis/home/stulogin)中完成项目申报。注意: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需校内网登录,校外请使用VPN登录。项目申报路径:项目申报——学生项目申请。选择自然科学类。
(二)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
(三)学院对研究生申报资格、学术诚信、申报项目意识形态进行审查,确定推荐项目,在院内公示3日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确定推荐项目并排序,相关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确定学校资助数额,并结合学院资助项目数确定总额。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项目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立项名单。
(五)拟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五、结项要求
(一)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须有相应的科研实践创新成果,结项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
(二)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及项目编号。
(三)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
六、报送材料与要求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材料:项目申报书【科研(附件2)或实践(附件3)】,电子文档需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名并签署意见。命名规则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11117扬州大学+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1:“科研CX11117扬州大学1002临床医学-学博***”;例2:“实践CX11117扬州大学1051临床医学-专硕***”。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人完成项目申报,导师完成项目审核,学院完成项目上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
联系人:殷现元、杜彩娟(学术学位)、陈趣(专业学位) ,联系电话:0514-87978824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3.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