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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扬州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扬大研院〔2020〕17号)、《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扬大研院〔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经根据培养计划修完主要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已开展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2022级博、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工作

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考核工作。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考核由学院党委组织;业务考核由学院组织统一进行,主要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文献查阅能力、实验能力、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等。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满分100分计算根据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等级,其结果共4个等级:A等(优秀)、B等(合格,继续攻读学位)、C等(警告,提出改正意见)、D等(不合格,建议作退学处理)。各类研究生的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中期考核本类型研究生总数的35%以内详见表1,考核结果为B等以上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1.2022级研究生各专业人数及优秀等级名额分配

学科

学生类型

学生层次

学习形式

人数

优秀计划数

备注1

备注2

基础医学

学术学位

硕士

全日制

28

9


若实际参加中期考核人数低于应参加人数,优秀人数按实际参数人数为准,比例控制在各类研究生总数的35%以内。

临床医学

学术学位

博士

全日制

15

5


临床医学

学术学位

博士

全日制

3

1

留学生

临床医学

学术学位

硕士

全日制

30

10


临床医学

学术学位

硕士

非全日制

31

10


中西医结合

学术学位

硕士

全日制

6

2


药学

学术学位

硕士

全日制

10

3


中药学

学术学位

硕士

全日制

5

1


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

博士

全日制

32

11


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

硕士

全日制

162

56


临床医学

专业学位

硕士

全日制

5

1

留学生

中药学

专业学位

硕士

全日制

16

5


中医

专业学位

硕士

全日制

22

7


四、考核流程

研究生中期考核程序分个人自查、学院考核、学院审定、学校审批四个步骤。

1.个人自查(即日起——5下旬

个人自查:各学系及时通知各学位点研究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自查,检查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认真填写《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或《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并准备中期考核答辩会汇报材料。

2.学院考核(6上中旬

1)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须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学生开展中期考核答辩会,研究生需就业务考核各项内容制作PPT进行口头汇报,学组织3-5人的专家组进行现场点评及评分。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评分方法:研究生考核成绩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绩及答辩会专家评分计算,根据成绩高低确定中期考核各等级学生名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表2。

2.2022级各类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分值占比

专业

学生类型

学业成绩

%)

科研

%)

汇报

%)

大病历

%)

基础医学

学术学位

30

30

40

0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I

专业学位

20

30

50

0

临床医学II

专业学位

20

30

40

10

中医

注:科研情况评分如下:

1)博士本人排名第一,硕士以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含导师组成员)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身份并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英文ONLINE,中文见刊)学术论文的,且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扬州大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每篇分别加100分、80分、50分、30分,北图核心CSCD期刊每篇加20分其他期刊每篇加10分。

2)国际会议参会,并作大会或分会场口头报告20分,Poster计10;国内会议、国际会议(境内举办)参会,并作大会或分会场口头报告,计10分;长三角论坛、华东地区论坛、江苏省研究生论坛等省级学术论坛参会并作口头报告,计5分;学校举办的“研途有约”、跨学院的“研究生学术下午茶”、博雅大讲堂等校级学术论坛,参会并作大会口头报告,计3分。

3)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加40分/项15分/项10分/项;申请发明专利,分别加5分/项;获批新品种或新药,加100/种,以上专利等知识产权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且本人排名第一博士),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硕士

4)以第一申请人获得省立助、省立助的科研项目的分别加10/项、6/项。

5)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等科研奖励,分别加100/项、80/项、50/项,需排名前三,且只计除导师外排名第一学生。

6)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60/项、50/项、30/项、20/项。级别系数如下:国家级项目为1(“挑战杯”“互联网+”竞赛项目),省级为0.5类别系数:个人项目为1,团体项目排名第一为0.8、排名第二为0.5、排名第三及以后为0.2。高水平学科竞赛包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7)院长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加5分/项、4分/项、3分/项、2分/项。

8)科研成绩的加分总上限为100分。成果统计时间为入学起至今。

3.学院审定(6月下旬

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考核结果,按类别填报《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4.学校审批(6月

研究生院负责审核中期考核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材料提交要求

1.各位同学请于2024610将科研相关作证材料汇总成1PDF发送至邮箱2939198995@qq.com,邮件主题:学号+姓名+中期材料(不含“+”号)同时通过链接:https://f.wps.cn/g/lZSPXqCw/填写《2024年医学院中期考核科研相关材料登记表》。仅填表格未提交作证材料或仅发作证材料未填表者一律不计分。

2.临床医学专硕、专博(麻醉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除外)、中医专硕同学另需于6月3日前提交包含首程的大病历。大病历为PDF格式,含本人签字,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不含“+”号)。逾期未提交者,大病历部分计分为0。

临床医学专硕、专博(麻醉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除外)同学请扫下方二维码提交大病历。




提交流程: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不含“+”号)→将文件发送到自己的微信 → 扫码打开小程序→选择文件提交→选择微信聊天文件→找到自己的微信→选择文件→点击右下角的确定→ 确认提交


中医专硕同学请将大病历发送至邮箱1428501491@qq.com,邮件主题:学号+姓名+大病历(不含“+”号)。

3.导师签字后的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于考核当天交至考核小组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1.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年度未办理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不得进行中期考核。 

2.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须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见下图。






附件:

附件1: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2: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4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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