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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及《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扬大研院〔2023〕9号)(附件2),现组织我院2023年度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院2022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若已完成项目的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题。具体名单详见《医学院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尚未结题人员名单》(附件3)。

二、材料及要求

1. 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和《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6)。

省、校级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和《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6)。

每个项目附一套含目录的项目研究成果附件。

结题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成果纸质版按项目分别进行装订;电子版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科研成果(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及汇总表一起压缩,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 项目负责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Yangzhou University)”。

三、结题流程

1. 4月26日前提交《结题报告书》(word格式)、《附件》(PDF格式)、结题汇报PPT。以及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UWRUcFpMeW5qa055在线编辑《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注意:有两个工作表,科研创新计划填第一个,实践创新计划填第二个

2. 4月28日进行结题答辩,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 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结题报告书,于5月4日前提交最终版《结题报告书》电子版,项目研究成果PDF版附件。

四、结题材料提交

结题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成果纸质版按项目分别进行装订,提交至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19号楼825;电子版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科研成果(汇总成一个PDF文件)及汇总表一起压缩,发送至邮箱yxyjs@yzu.edu.cn。具体文件命名要求如下:

结题报告书、文件包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如赵四同学结题材料应命名为:KYCX21_1111赵四。结题答辩PPT命名要求: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_结题PPT(不含“+”)。附件材料命名为:附件。

五、其它说明

1.医学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材料进行集中验收。

2.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逾期报送材料或验收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工作。

3.2023年度拟毕业申请学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未参加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年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2.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

3.医学院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尚未结题人员名单

4.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6.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附件1-6.zip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 附件【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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