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开学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研究生根据相关返校通知,在规定时间返校并办理报到手续,并于2月12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个人信息栏提交学期注册申请。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欠费不予注册,逾期不予补注册。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不得选课、不得参加中期考核与开题、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等后续培养。
二、课程教学
1.本学期研究生“学堂在线”课程于第一周(2月13日起)开课。其他课程于第二周(2月20日起)开课。
2.校级研究生公共课选课人数不足15人、学院开设的硕士研究生专业课选课人数不足10人时,该课程于本学期暂停开课,已选课的研究生可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改选其他相关课程。
3.课程重修手续于开学后第一周(2月13-17日)集中办理。研究生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参考入学初制定的培养计划,对已修课程和学分进行自查。如需重修,请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公共课重修申请表》(附件1),于2月17日前提交至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江阳路北校区19号楼825)。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者,重修成绩不予认可。
4.研究生选课时间为2月13-19日。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选课,未选课的已修课程将作为旁听课程处理:该门课程成绩不予认可、学分不计入个人总学分。非选课时段内,研究生不得随意退选其个人系统中的已选课程,如有课程确需退选,本人需持书面申请于2月24日前到研究生院办理退选手续,相关表格可至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中查询下载。
三、成绩管理
上学期未能如期安排的研究生期末考试拟于开学后第二周进行,其中校级研究生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组织协调、其他课程由学院组织协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科研实践
1.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各学院应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具体实践时间要求以培养方案为准),本学期将启用“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管理信息平台”,专硕实践信息(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须在本平台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办理审批手续。我校研究生外出参加国际国内联合培养需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国内联合培养备案表”,提供联合培养协议等佐证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返校后需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国际国内联合培养返校登记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外单位研究生来我校参加联合培养需填写“外单位研究生来扬州大学联合培养备案表”,提供联合培养协议等佐证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相关表格可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页“表格下载”中查询下载,网址:http://yxy.yzu.edu.cn/yjsjy/info/1046/1905.htm。
五、项目管理
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结题工作将于开学后启动,2023年(全年所有批次)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项目主持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一年仅此一次),未参加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研究生本年度不得申请论文答辩。结题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六、系统维护
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各培养环节高度关联,各位研究生、教师(导师、任课教师)应根据岗位职责及时登录系统完成各类操作手续(注册、个人信息校核修改、成果录入、成绩录入等各类申请和审核),保证系统内培养流程畅通。如有疑问学术学位可联系杜彩娟老师:0514-87971629,专业学位可联系陈趣老师:0514-87978824。
七、其他
对于符合学校“暂缓返校”条件的研究生,在其暂未到校期间,各导师应根据相关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科研进展情况,指导其自主开展文献阅读、论文撰写及学术研讨等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公共课重修申请表》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公共课重修申请表.doc
医学院研究生
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