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19〕52号)(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9月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平稳、保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
1.送审范围
所有9月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双盲送审三份,所有拟申请学位硕士论文双盲送审一份(另一份由学院送审)。
2.信息采集
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除外)须于8月17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并由导师完成审核,逾期不提交者视为9月份不申请学位(学生操作界面: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导师操作界面:导师日常管理--答辩申请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审核。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无需进行系统操作,拟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学生先由学院组织双盲评审,抽检比例为100%。通过学院双盲评审的同学(盲审得分均高于70分)方可进入校双盲评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在系统外将通过学院双盲评审的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信息汇总表报送后不得再追加人员,研究生院也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信息汇总表报送后不得再追加人员,研究生院也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
3.提交学位论文和信息汇总表
(2)盲审论文提交
论文提交要求:盲审格式word及PDF两个版本、论文摘要TXT版本,同时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RnRqVU91Q2tHbHNv完成《医学院学位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论文于8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yxyjs@yzu.edu.cn,邮件主题:盲审编号(另行通知)+姓名。论文双盲评审合格(盲审得分均高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答辩等环节。
同时须于8月26日前将导师签字后的《扬州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论文评阅推荐书》(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yxyjs@yzu.edu.cn,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推荐书(不含“+”号)。学院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
4.注意事项
(1)盲审学位论文请务必使用盲审封面格式(附件4),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作者自述以及其他任何地方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和学校信息,也不得出现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情况。
(2)所有类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由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相似度小于20%),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3)所有提交申请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须在提交申请之前通过预答辩或预审(形式由导师自行决定)。
(4)抽检封面中专业代码请查询附件5《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供查专业代码》(注意: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学硕以“1002”开头,专硕“105”开头);学位类别填写参考表1;论文编号按另行通知中学校公布的编号填写。
表1.抽检封面中学位类别种类
使用的抽检封面命名 |
学位类别 |
学术学位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
医学博士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
医学硕士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
临床医学硕士 |
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
医学硕士(非全) |
同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
同力硕士 |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评审费自理,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6)根据《关于来华留学生攻读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的意见》(学位[2016]38号)(附件6)攻读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来华留学生,论文撰写和答辩应使用汉语进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1.课程审核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实践环节等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2.科研成果审核
(1)博士科研成果审核
博士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认定。请于9月1日前提交《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查询证明》(附件8)纸质版和博士科研成果原件,每位申请人材料请装一个文件袋并将《博士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贴于文件袋封面。
(2)硕士科研成果审核
硕士科研成果审核根据《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8〕38号)(附件9)。请各位同学于9月1日前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RlhPbk16dllxRmFahttps://docs.qq.com/sheet/DRm5YaEh5QWlqTEtE在线填写《医学院2022年9月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
同时于9月1日前将导师签字(签在文章作者姓名处)的硕士科研成果PDF版发送至yxyjs@yzu.edu.cn。请注意:SCI提交论文全文;中文期刊提交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每位同学的所有科研成果整合成一个PDF,命名为:学号+姓名+科研成果(不含“+”号)。
3.答辩材料准备
(1)课程学分修满、科研成果符合相关规定且论文盲审结果均合格者可申请答辩。答辩各环节均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操作。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于9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核对(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核对并完善所有数据,数据基本信息是证书打印、学位信息上报以及学位认证的依据,请保证学位申请信息的准确性。
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见《医学院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0)。
2.所有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需填写《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附件11),至少答辩前3天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注意:同一批次答辩的同学,整理成一个汇总表发送。
3.硕士研究生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2),导师签字后凭答辩申请书至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19号楼825)领取学位申请书(务必于答辩前完成,否则答辩无效)。
4.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以及表决票等填写规范请严格按照《医学院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0)。
4.答辩过程中注意事项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位专家(人数组成必须为单数)组成,答辩委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实践经验丰富和有一定学术造诣的不少于5位专家(人数组成必须为单数)组成,其中应至少有1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③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人,须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均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会议议程和答辩决议书参照附件13和附件14。
(3)答辩结束后请答辩秘书及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glxt.yzu.edu.cn/Gmis/login.aspx)录入学生答辩相关信息(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操作流程见《医学院答辩秘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附件15)。
5.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请申请学位的各位同学于9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学位申请书、表决票)。
6.其他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yxyjs@yzu.edu.cn,相应材料命名为:学号+姓名(例:MX12017001张三)。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纸质版材料交至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19号楼825)。
(2)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20%,请仔细修改论文后再提交。
3.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殷老师:0514-87978824
杜老师(学术学位):0514-87971629
陈老师(专业学位):0514-87978824
附件:
1.《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
2.《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19〕52号)
3.扬州大学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推荐书
4.盲审论文格式封面
5.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供查专业代码
6.《关于来华留学生攻读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的意见》(学位[2016]38号)
7.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汇总表
8.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查询证明
9.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8〕38号)
10.医学院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11.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12.答辩申请书
13.答辩会会议议程模板
14.答辩决议书模板
15.医学院答辩秘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16.扬州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