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2021年度省、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系: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及《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现组织2021年度到期省、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院2020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省、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若已完成项目的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题。具体名单详见《医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尚未结题人员名单》(附件3)。
二、材料及要求
1.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省、校级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附指导教师意见。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填报《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电子版。注意:有两个工作表,科研创新计划填第一个,实践创新计划填第二个。
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套。
以上材料按项目装袋,每个项目一袋,材料袋正面粘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4.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Postgraduate Research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
三、结题流程
1、4月27日前提交《结题报告书》电子版,结题汇报PPT,电子版研究成果,在线编辑《研究生科研与实践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2、4月28日进行结题答辩,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结题报告书,于4月30日前提交《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二份),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套。
以上材料按项目装袋,每个项目一袋,材料袋正面粘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所有纸质版材料按时间节点交至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19号楼825)。《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报PPT、研究成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yjs@yzu.edu.cn,结题报告书命名格式要求:学号+姓名+结题报告书,结题答辩PPT命名要求:学号+姓名。邮件主题:学号+姓名。
三、其它说明
1.医学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材料进行集中验收。
2.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逾期报送材料或验收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工作。
3.2021年度拟毕业申请学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未参加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2.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3.医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尚未结题人员名单
4.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6.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附件1-6.zip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