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学系: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附件2)和扬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立项建设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356项(其中医学院科研创新计划11项,实践创新计划17项)。
省立项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由省校共同资助,校立项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由学院资助。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报对象原则上为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和一年级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
2、原则上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须通过导师审核推荐,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限报1项。
3、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4、已承担本项目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项目遴选遵循“组织申报、公平竞争、择优资助、激励创新”的原则;要求学术思想新颖,鼓励创新研究;调研分析充分,立论依据可靠;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应用前景良好,预期成果突出。
四、申报程序
研究生对照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
学院审查申请材料,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院内公示3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结项要求
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须有相应的科研实践创新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应该包含相应要求):
1.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至少发表2篇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SCI(其中1篇二区)收录论文,或1篇“卓越期刊”(国内)、SCI(一区)等收录论文,或申请并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团队须排名前2名)。
2.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SCI收录论文,或2篇北大核心期刊、CSCD(核心库)、EI(境内中文期刊)、MI、中华医学会系列等收录论文,或申请并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申请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2项,或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团队须排名前2名)。
注:学术论文均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若SCI论文,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除导师外,研究生须排名第一。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六、报送材料与要求
1.项目申报书【科研(附件3)或实践(附件4)】及申报书中所列与项目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仅存项目申报书(word版,签名处用电子签名)和附件(PDF版)两个文件。文件夹和申报书命名规则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11117扬州大学+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1117扬州大学1002临床医学-硕士***”。附件命名为“附件”。
2.《扬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为:“科研实践汇总表+系名称”。
3.材料以系为单位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系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yxyjs@yzu.edu.cn;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7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注意:只接收系部汇总后的材料。
联系人:学博、学硕:杜彩娟(QQ:353358712)
专硕:陈 趣(QQ:997863771)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
2.《扬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扬大研〔2009〕2号)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4.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5.扬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附件1-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