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及《扬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大家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平稳、保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审核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实践环节等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科研成果审核
根据《扬州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扬大研院〔2016〕8号)(附件2)及学院有关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审核认定(2016级2017级专业学位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综述及以上成果,2017级学术学位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请各位同学于12月4日前在线编辑《硕士科研成果汇总备案表》(附件3)。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UVBuSGRjWmRyTHBN
提交导师签字的硕士科研成果(SCI提交论文全文;中文期刊提交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及原件(用于现场审核)。
三、答辩材料准备
课程学分修满、校四门成绩合格、科研成果符合相关规定且论文盲审结果均合格者可申请答辩。答辩相应环节需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操作,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stulogout.html(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医学院同等学力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中16-24页),此工作的每一步的起止时间请按照我们群里的实时通知。
1、位证照片,照片命名格式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jpg,电子版照片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具体要求为:照片须为蓝底白衣,免冠,不能漏齿笑,眉毛耳朵要露出。照片宽度480,高度640;照片大小介于10-40K之间。纸质版照片4份交至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19号楼825)
2、写电子版学籍表(附件5),学籍表中课程相关信息请参照群文件《成绩汇总表》(附件6)填写,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
3、扬州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7),导师签字后凭答辩申请书至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领取学位申请书和表决票。(务必答辩前完成,否则答辩无效)
4、申请书》、《学位申请书》以及《表决票》等填写规范以及全国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操作流程请严格按照《医学院同等学力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附件4)。
四、答辩过程中注意事项
1、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位专家(人数组成必须为单数)组成,答辩委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实践经验丰富和有一定学术造诣的不少于5位专家(人数组成必须为单数)组成,其中应至少有1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人,须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同等学力硕士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中至少含一名扬州大学医学院编制的专家。
3、答辩会议议程和答辩决议书参照附件8和附件9。
五、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请申请学位的各位同学于12月4日前提交以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电子版:附件3《硕士科研成果汇总备案表》(在线编辑)、附件4平台操作、附件5学籍表及学位证照片;
纸质版:科研成果复印件及原件、学位证照片(背面写学号+姓名)、答辩申请书(答辩前)、学位申请书、表决票。
六、其他
1、电子版材料中学籍表和学位证照片发送至邮箱
yxyjs@yz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
2、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殷老师、陈老师;电话:87978824
附件:
1.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扬州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扬大研院〔2016〕8号)
3.硕士学位科研成果汇总备案表
4.医学院同等学力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5.学籍表
6.课程成绩汇总
7.答辩申请书
8.答辩会会议议程模板
9.答辩决议书模板
附件1-9.zip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