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研究生充分就业,提高研究生就业工作质量,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认真贯彻《关于积极做好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扬大委[2009]1号)基础上,特就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转变观念,强化研究生就业的紧迫意识
我国研究生教育已进入急速发展阶段,1999年全国招收研究生9.2万人,到2009年,研究生毕业生数预计将达到40万人,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110万人,年招生人数8年间增加4倍多,年平均增幅达23%。十五初期,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规模748人,目前已达到3749人,增加了5倍多。按照我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规模将达到4500人;按照学校远景发展目标,到2020年,学校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规模将达到9000人。受研究生毕业数量逐年增加和宏观就业形势严峻的双重影响,研究生就业的矛盾日益突出和尖锐。
强化研究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意识。从过去的三年看,我校研究生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本科生就业率,低于全省研究生就业率平均数,就业质量相对下降。要正视研究生就业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克服麻痹轻视心理、盲目乐观情绪,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强化研究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意识。
强化研究生就业工作的全员意识。研究生就业是研究生个人努力、社会提供岗位、学校指导服务的综合工程。强化就业工作全员意识就是调动全校的力量和资源,构筑研究生与社会之间良好的交流平台。
二、多方共同努力,加强研究生职业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
研究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是研究生就业工作的基础环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校院两级应共同努力,力争在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等方面取得扎实效果。
学校将建立研究生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工作满3年、7年、10年的同志应获得国家“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努力实现就业指导工作的专门化、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
要教育研究生转变就业观念,引导研究生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需要结合起来,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特别是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支持毕业研究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三、积极开拓创新,扩大研究生就业市场
充分发挥校园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创新校内就业市场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以周末市场和各类洽谈活动为基础,以按学科群划分的分类就业市场为支柱,以联合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举办校内就业市场和为大型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为重要途径,校、院联动,纵横合作运行,积极创造条件举办校研究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同时加强投入,进一步完善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研究生就业无形市场。
开拓研究生就业市场,必须主动出击、主动联系,选择一批规模大、结构优、效益好、有利于研究生成长发展的用人单位、建立形式多样兼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毕业生选留等功能的协作组织或就业基地。
四、努力增加投入,构建研究生就业工作保障体系
设立研究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根据研究生规模变化和市场环境,学校每年安排相应的研究生就业专项经费,拨付给各学院和职能部门,主要用于就业指导、市场开拓、招聘活动、信息管理、档案转递以及设备添置等工作的经费需求。学院应根据条件给于配套补充,促进就业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研究生就业工作机制
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研究生就业工作小组。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发展办公室、自然科学处、人文社会科学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副书记等组成,具体工作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各培养学院具体负责。实行学校、培养学院两级管理。各培养学院应相应成立院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导师等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就业工作小组。
抓好研究生就业工作要坚持“一把手工程”,要把研究生就业与本科生就业工作摆在同等重要地位加以重视,校院两级一把手要真正做到亲自过问、制订政策、靠前指挥、提供支持。同时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重要作用,研究生导师必须关心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主动了解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思想状况,给予他们恰当的指导和建议,热情帮助他们解决择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利用学术领域的影响和优势积极推介研究生,为研究生就业积极拓宽渠道。
六、以评估促建设,建立考评与激励机制。
坚持研究生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相符合,培养方式与培养目标相符合,加强研究生培养体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教案、培养方式、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导师指导方式、学位论文标准、管理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创新研究,争取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方面有新的突破。研究生处要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管理与过程控制,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全省相同专业就业率平均值制订研究生就业率考核目标,将研究生就业率作为研究生招生计划修订的参考依据。具体由研究生处、学工处负责落实执行。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研究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就业工作指标分解到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秘书、毕业班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人员,并将研究生就业工作业绩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力争形成全员参与、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