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机关:
为加强学科队伍建设,迅速提升学院学科建设水平,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扬州大学医学院后备学科带头人遴选实施办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各系(部)、院机关根据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工作,努力促进我院科研和学科工作的全面提升,为奋力推进“两个转变”作出新贡献。
今年的遴选工作,请各系部按文件要求,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 12月11日前将系(部)推荐名单报学院办公室(需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后备学科带头人才登记表)。
附件一:扬州大学医学院后备学科带头人遴选实施办法
附件二:扬州大学医学院后备学科带头人才登记表
附件三:扬州大学医学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书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