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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实习单位、实习同学:

根据教育教学安排及《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医学院2010〔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院2019届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为全院参加临床实习的2019届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名额、评选条件及办法按照《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二、评为优秀实习生者,学院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各实习单位要认真组织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将评选优秀实习生的工作与加强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就业升学工作的作用发挥结合起来。

2、各实习点组成由实习指导老师任组长、实习组长和同学代表参加的考评小组,评选时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实习点学生中公示,若无异议由实习单位审核签字后汇总上报学院。

3.各实习点请于5月20日前将优秀实习生汇总表、登记表纸质版送至院团委荷花池9号楼403,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至xujx@yzu.edu.cn。     

5、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及扬州大学优秀实习生评审表

2.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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