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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工作安排,2013—2014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10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除2014级新生外的全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比项目

     1、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吴登云奖学金、强怀娣奖学金、瑞兴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强怀娣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等。

     2、校、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等。

    3、各类特长奖。

三、评定依据及执行标准(附简表)

    《扬州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医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扬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扬州大学医学院吴登云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瑞兴奖学金”管理条例、强怀娣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扬州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暂行)》、相关社会资助的奖学金条例、《扬州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试行)》等。

四、日程安排 

1、9月5日—9月12日,宣传发动:各系组织本系相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及全体学生深入学习上述评定依据及执行标准。

2、9月13日—9月19日,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及特长奖评审工作:主要任务为请学生自主申报特长奖项,并提供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并完成汇总表格。

3、9月20日—9月24日,各系按照相关评定办法,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和汇总表的填写,并由学工办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10月7日前,完成院内公示及个人申请表等材料的申报工作。

4、10月8日—10月12日,各系召开由系相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组成的评奖评优专项评审会,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评优工作的初评,并将结果汇总表上报学工办

5、10月12日—10月17日,由学工办牵头召开院级专项评审会(或党政联席会通报审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5、10月18日—10月24日,各系组织相关获奖学生和集体填写各类表格,并将相关数据输入学生资料管理系统,同时,将申报材料(附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院学工办。

五、评定要求及相关说明 

1、各类奖助学金名额由学工办统筹,按学生人数分配到各系。各系召开专项评审会,完成具体名额的分配。

2、各系须请班主任为主导,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作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动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使学生明确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的目的、意义、标准和办法。

3、在学生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工作中,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符合多项奖助学金的同学,按照综合素质测评的得分高低,由高分者优先选择,除特定奖学金外(朱敬文+校长一等),原则上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5、2013级转专业者,各类评奖评优仍在原专业班级参评。

6、经学工办组织的院级评审会确定的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系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填写好各类表格(另附),请务必核实学生的财务编号,要确保无误。同时请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许金鑫老师处。

7、一年一度的评奖评优是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认真组织,落实到人。报送的各类表格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资格,不再补评。

8、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是激励学生认真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系务必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按步骤进行,切勿走过场。应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评出“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以推动我院学风建设。

9、各类奖学金名额、各类登记表附后;各类奖助学金的补充通知以学校为准。

      特此通知。   

 

附:各类奖助学金简表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附:各类奖助学金简表

奖助种类

评审条件

奖助学金

名额

奖励额度(元)

成绩排名

其他

国家奖学金

7

8000

本班级(系)前5%

无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87

5000

本班级(系)前30%

“励志成才奖”获得者且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朱敬文奖学金

 

2000

必修课平均成绩≧85分

素质测评成绩名列前茅且为评奖学年校长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校长一等奖学金

82

2000

本班级(系)前20%

必修课无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校长二等奖学金

328

1000

本班级(系)前50%

必修课无不及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

吴登云奖学金

20

2500

平均成绩≧80分,单科≧70分

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系)排名在前1/3

强怀娣奖学金

60

5000

平均成绩≧80分,单科≧70分

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系)排名在前1/3

瑞兴奖学金

4

5000/年*4年

临床医学系本科生

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优先,毕业后在相关医院服务5年以上

国家助学金

408

3000

无不及格

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三个等级2000;3000;4000

伯藜助学金

不限

4000/年*4年

成绩优良,无不及格

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参加学校评审会通过

强怀娣助学金

50

2000

无不及格

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三个等级1000;2000;3000

注:以上奖学金均需在两项特长奖获得者中评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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