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机关、院工会,各班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校园先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评选分为科技先锋、学业先锋、创业先锋、诚信先锋、自强先锋、志愿先锋、团队先锋、技能先锋、实践先锋、文体先锋等10个类别,每个类别各选树3名左右的典型。
2.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系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各学生班级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3.各部系根据师生申报情况组织初审和推荐。在推荐候选人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详见附件),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兼顾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职工各类别比例,在此基础上向学院推荐每类别候选人不超过2名,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4.申报材料于10月25日(周二)前报送院团委,上报的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登记表,一式1份,个人事迹要围绕申报类别的条件要求逐条撰写,并列上主要获奖情况;
(2)1000字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各1份,用3号仿宋字体,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aoxm@yzu.edu.cn;
(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等必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校园先锋”分为校、院两级。院团委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对“校园先锋”候选人分类别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陈述面试),确定正式人选,经公示后将校级人选上报学校。
6.学院将根据学校审批结果,对校院两级正式人选进行表彰、宣传。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度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
2、扬州大学“校园先锋”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3、扬州大学医学院“校园先锋”候选人汇总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