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医院创建于1952年,原系解放军第120医院,现为武警部队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设床位500余张,医院拥有PET-CT、3.0磁共振、DSA、DR、高档彩超、直线加速器、高压氧舱、骨密度检测仪、等离子电切仪,腹腔镜、椎间孔镜、关节镜、钬激光治疗仪、人工肝治疗仪、超声微波刀、各类电子内窥镜、生化免疫一体机、干式生化分析仪和大型体检车等先进设备。
医院始终坚持“科技兴院、质量建院、特色办院”的方针,骨科、神经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超声影像、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传染科、肿瘤科等专科技术实力较强,创伤救治、微创治疗、超声介入、人工肝、体外碎石、腔内钬激光碎石等技术在本地区处于前列。医院先后获武警部队科技成果奖100余项,国家专利10余项。
医院多次被武警部队、省、市评为“优秀医院”、“医药科技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双拥先进单位”。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1.招聘数量:医疗及相关岗位29人,护理岗位20人。
2.招聘岗位:超声、临床医学、影像医学、超声诊断学、预防医学、药学等。
三、应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对象:
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医学相关专业的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0年以后的毕业生)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合格,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违规及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各项健康指标无明显异常。
四、工作性质
聘用制: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统一管理。按照国家人事、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者,按时报考执业医师及晋升职称等。
医院设有文职人员岗位,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医院文职人员。根据文职人员相关规定,本院工作人员满一定年限可享受加分政策。
五、考核和审查
有意者请与我院进一步联系,聘用制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综合考核和审查,合格者即可录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经聘用后,按有关人事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工薪规定标准执行;福利待遇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2781207
邮 箱:wjyyhro@126.com
联 系 人:邱老师、周老师
通讯地址:扬州市江都南路8号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人力资源办
邮 编:225003